二.进口二手机械设备
1.订金。合同生效以后,由购货方按货款的15%支付,同时由供货方提供出口的许可证或者不需要许可证的证明。另外,由对方的开户银行出具保函:一旦由于供货方责任出口没有办妥,开户银行必须把定金退回。
2.主付款。当设备生产好,包装到码头,供货方通知报关。当你收到有关的凭证后,就给他支付货款。
3.尾款(抵押金)。采购方付主货款时应扣留总货款5%~10%,不能低于这个数,低于这个数,对对方没有压力,防止发来的货物有差错,发的货物不全,防止由于装箱不当,运输中出现的损坏等的一切。尾款在全部设备到货并检查无误后支付。
4.装运港、目的港和发货人、收货人。
5.包装与装运要求。特殊的要求要做特殊的防护措施,防止运输当中磕碰损坏或漏水锈蚀。一般的情况下,对装运有3条要求:
a.要求准时发运,不要提前也不要拖后;
b.要求集中一次装船,不允许分批装运;
c.不许中途转船运输。
6.售后服务。 一般应提出3项要求:
a.设备安装、调试的责任与费用;
b.备件供应方式;
c.操作工、维修工的培训,包括培训的人数、时间、地点、期限和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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